这段时间以来,艳艳和她妈妈都展开了攻势,艳艳当面跟他谈:“你是我心中的男神,一辈子非你李小康不嫁。”
他说:“我把你当成普通的朋友,还谈不上嫁不嫁的吧。”
她说:“我会让你喜欢我,也会答应娶我的。我有品有料,家里还富足,你如果答应和我好,这个’万豪歌厅’就是我的嫁妆。”
李小康说:“如果你用财富来提高你的身价,你还真有嫁不出去的一天。再说,我也不喜欢。我追求的是情投意合,结婚前还是结婚后都有共同语言。”
“那你就是不喜欢我了?我就是再对你好也没有希望?”
“只是普通朋友,何谈喜欢不喜欢?”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艳艳还是不死心。仍旧是傻儿巴叽的天天来找他,天天来纠缠他。碍于柳姑娘的情面,他不得不应付着她。
有一次,她们去一家酒店吃饭的时候,她软缠硬磨的让李小康喝醉了,然后,她就背着他进了她提前开好的房间里,把他脱了个精光放在床上。她也脱的一丝不挂,无论她怎么刺激他,他都是呼呼大睡。其实,他后来醒了,但也只好装睡。装睡还不如真睡,就是把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也是白搭。
即使是在穿衣服走人的时候,李小康也没有正眼看一看艳艳自以为撩人勾魂的酮体。
艳艳又使出了一招,就是在办公室里,她来了就袒胸露背,走的时候故意把自己弄得衣衫不整,头发蓬乱。李小康终于忍无可忍,说:“艳艳,我已经有了意中人,他跟你性格迥别,是我喜欢的。只不过我很在乎她,她并不在意我。”
“是谁?”
“是小玲。”
“是她?这个乡巴佬?看我不让她滚蛋,看我不杀了她!和我挣和我抢的人还没有出生那!你告诉我,她比我好在哪里?”
“小玲她的美丽、她的气质、她的聪慧、她的学识都是我欣赏的。这也许就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吧。你很美,也很出众,会有很多人喜欢你的,何必要在我这棵破树上吊死那。”
艳艳大哭着跑走了,回家搬来了救兵。柳姑娘来了以后,就把李小康叫到办公室里,拉开架势,准备跟他长谈一次。艳艳双眼红肿的去了公关部找小玲。
后来,先是听到了争吵声,又听到了小玲的呼喊声。他和柳姑娘过去的时候,小玲就躺在了血泊中,而艳艳则因为惊吓过度,晕倒在了地上。
听完李小康的讲述,气的我是两眼冒火,牙齿咬的“格蹦蹦”直响。真恨不得逮住艳艳给她两巴掌。
我说:“她们母女认为天下所有的都是他们自己的,都要由自己来说了算,谁要违背就要损害人家。真是可恶!”
李小康自责到道:“都是我的错。我没有讲究方式方法,刺激到了艳艳,所有,才发生了今天的悲剧。”
我说:“你没有错,小玲更是无辜。看起来我就报警,判艳艳个杀人罪,她妈妈是同案犯。也得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李小康摇了摇头,说:“我真想辞职走人,那地方我待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