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继续向下看去,那条棕绿色的裤子同样沾满了雪水,右腿裤脚提起了一些,露出里面的杂色毛裤——地处炎联东北的常青市,十二月的室外可以呵气成冰,这样的天气出门只穿一条看起来就很薄的毛裤,要不是热情似火不畏严寒,就是没有人关心和打理他的生活。
等看到大叔脚上的时候,就连任重也忍不住叹了口气,那双白色带着深蓝条纹的运动鞋他也有一双,似乎是六年前阿迪达斯的夏季版慢跑鞋,问题是零下二十多度的大冬天穿着夏季版运动鞋出门,鞋底边缘还裂了一条长长的裂缝——这位大叔,你已经麻木到感受不到脚底的严寒了吗?
上下观察一番,任重已经在心中得出了结论,他几乎可以确定,这位躺在地上迟迟不爬起来的大叔曾经有过幸福的生活,毕竟耐克和阿迪达斯的衣物虽不是什么昂贵的奢侈品,真正的低收入人群也是不会去追求什么正品的,只是不知道他为何会落魄到这种地步?
如此想来,大叔刚才的痛哭也就不难理解了——人生本来就堕落如此,偏偏就连走路都会摔跤!肉体的疼痛哪能比得上内心的痛楚?想必那一刻,大叔感到自己是被上天遗弃了吧……
“大叔,先起来吧。地上凉,会生病的。”任重收敛了脸上的同情,这是他在无数次安慰失恋女生后总结出来的经验——同情、怜悯什么的只会触痛伤心人内心的伤口,只有平静的交流才是最好的安慰。
仿佛被任重的话从失神中惊醒,大叔把脸转向了任重的方向,只见他用力地眯起眼,然后忽然用右手四下摸索起来。
任重再次在心中叹了口气,弯腰将手中的眼镜递了过去。
大叔抬起在雪地上摸索得满是脏污的右手,一把抢过眼镜,也不去擦拭镜片上已经凝结成冰粒的雪水,直接戴在脸上,然后无视任重伸出的手,自己翻身爬了起来。
周围围观的人群早在大叔翻过身来之后就散了个七七八八,剩下的几个见他安然无恙地爬起来,也怏怏地离去。
任重站在原地很是尴尬,不走吧,人家大叔完全不承他的好意,可是走吧,这好事只做到一半的感觉实在是不爽!
不过马上任重就发现自己的纠结不是没有价值的,因为大叔起身之后只走了几步,就近在最近的马路牙子上坐了下来,将右手的雪水在裤子上用力擦了几下,然后桉向左手中的手机。
好吧,现在任重终于知道大叔为什么在即将摔倒的时候还会抬起左手了,原来他手中握着手机,大概是怕全身重量压上去会把它压坏吧!
这算是要钱不要命吗?任重好奇地望去,观察着这款让大叔宁可摔个结结实实也要保护的手机,出乎意料的是,这不是时下几乎全民普及的智能手机——单手就能将其包在手中的狭小机身,布满磨痕的黑色亮漆外壳,窄小的屏幕下是那种老式电话按键……
就算任重并不熟悉二手手机市场,也知道这样古老的直板手机完全卖不上价格。
可就是这样一款不值钱的老式手机,却让这位大叔在摔跤时不惜以身相替,起身后更是连自己是否受伤都不管,第一时间去查看它是否安然无恙——相信这世上很多男人就算是对自己的爱人,都无法做到这种地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