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比赛中,裁判的权威极大,一切都要听从他们的指挥,甚至将对手完全打趴了,也要他们正式宣布才能决定谁输谁赢。
记得胖子好像说过曾经以为裁判闹过一次乌龙,记错了双方的名字,结果他宣布输了的人赢了,而赢了的人输了。更离奇的是,当时那个已经赢了的家伙正忘情地庆祝,居然没注意到裁判的失误。再有当时的观众本也极少,他们也先入为主地认为裁判不会出现这样的错误,于是谁也没发觉名字搞错了。待到复赛继续的时候,那场比赛胜利的人发现复赛没有自己的名字,而被他打晕的对手却进了复赛,这才发现搞错了。于是去反应,求助,但是木已成舟,早已裁定的结果又哪能随意更改?
最终那货胜利了那场比赛,却遗憾地没有进入复赛。
赛后学院也总结了这场离奇的失误,最终并没有在比赛中引入双裁判或者多裁判制——几千几万场比赛,哪有哪么多裁判可以安排?
不过为了防止类似失误的再次发生,学院决定实行赛后签名制——即无论输赢的双方,都应该签名确定比赛结果,防止失误。至于那些昏迷不醒的输方,则由其导师或者其亲属或者其他相熟的学员代签等。
裁判最大的作用还在于,当双方在规定的十分钟内无法分出胜负时,将宣布双方全部被淘汰,而不是择日再战,也不是凭点数或者优势等判定胜负。
用学院的话来讲,都给你十分钟的时间了,你还无法击败对手,哪你这样的实力如何能够进入下一轮?
似乎有点道理,但实则狗屁道理也没有。
就如同一场比赛只有十分钟的时间一样,往往一个学员还没活动开筋骨,比赛时间就已经到了,真是蛋痛。
但没办法,学院几万场比赛,就那么几百个场地,不实行最简单最失效的速战速决怎么能够在区区一两个月的时间完成比赛?
倘若不限制时间,恐怕三年都比不完呢。
规矩定好了,严格执行,对人人都是一个样,所以说在某一种程度上来说,依旧还是公平的。
不管如何,适者生存。
不能等着环境来适应你,而是你应该主动适应环境。
这样的规矩对很多人说,有点郁闷,但对于林小凡来说,完全无碍——不就服从裁判吗,还能比得过上一世军旅军规的绝对令行禁止?十分钟的时间,很长的了,如果不是要低调,这个时间不妨下调到一分,或者是十秒。
林小凡对这个总冠军那是势在必得,因为昨晚他听胖子说了,今年总冠军的奖品特别丰富,不但有学院的珍藏,而且还有各门各派的捐献,总冠军能优先挑选其中的四样物品,亚军能挑选其中的两样物品,三四名则只能各挑一件。
听胖子的语气,今年的奖励将是空前的,所以面对好东西——林小凡哪里还能忍?
“开始!”
“啪——”
裁判刚宣布完开始,林小凡就有如闪电,直接蹿到了对方的后面,照着他的脑户穴就是一板砖——
人倒了,板砖碎了。
裁判有点错愕,但还是反应极快:“林小凡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