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欢杀了这些流浪汉,一来是愤怒泻火,二来是把这些证据都杀死,省得因为这帮流浪汉,在节外生枝了。反正人体器官生意已经赚了不少钱了,最近,日本安藤帮那边有没有过来人继续做这样的生意,所以,留着这几个流浪汉也没用了。
要是放了他们,恐怕他么会出去乱说,要是不放的话,就只有让他们死!
杀死了这些人,正欢把尸体放进绞肉机里面,连着骨头,一起搅成肉馅,然后装进几个麻袋里面,拉出去为郊区的野狗。地下室用水冲刷干净,然后在撒上两瓶子香水,完全把以前的那股恶臭味遮盖住了,墙壁重新粉刷,把血迹也盖住了,这样,即便日后有警察进来搜查,也不会在这里在找到任何贩卖人体器官的蛛丝马迹。
处理完这些事情,已经是凌晨四五点钟了。他气喘吁吁的靠在沙发上,屋子里黑着灯,很安静。闭上眼睛,他依旧能够听见地下室里面那些流浪汉的惨叫声。他想,不对啊,自己已经把人都啥死了,而且,尸体都绞成了肉馅,都拉到野外喂狗了,怎么还有这样的声音呢?
郑欢赶紧又跑到地下室,地下室里,漆黑一片,什么都没有。他耳朵边,那种流浪汉的惨叫声,又都消失了,原来是幻觉。人一旦压力过大的话,就容易出现幻觉。
他摇了摇头,坐在地下室的楼梯上,这里香水味很浓,但是,仔细闻的话,还可以闻到尸臭的味道。郑欢用手使劲扯了扯头发,用力过大,一下子扯下一撮头发,甚至,连带着一块头皮都扯下来,血淋淋的。郑欢并不觉得疼,但是,觉得脑袋上有鲜血已经留了出来。
他点了一根烟,看着黑暗的地下室,有一口没一口的抽了起来,头皮上的鲜血流的不多,而且,已经凝结了。抽完了烟,看了看表,现在已经六点了。到底要不要和张跃他们合作,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如果合作了,自己就是他们的够,人家让干什么他就得给人家干什么。现在是让他当炮灰去打龙堂,就算这次能够打过龙堂,要是以后,再出现什么虎堂、豹唐,怎么办?只要张跃他们手里拿着这样的把柄,那他郑欢一辈子都要被他们利用着。
这就好比是郑欢他父亲生前的那帮政界的狐朋狗友一样,就因为他父亲手里有他们的罪证,所以,他们这辈子,都要被郑欢的父亲,甚至被郑欢拿捏着。
郑欢以前一直拿着别人的把柄,使用别人,而现在,自己的把柄也被别人用上,然后,马上要沦落成别人的走狗。
是当一辈子的狗,还是坦然的面对死亡,这两条路,摆在郑欢面前,进退两难……